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

事前做準備 保母家長都心安

托兒須知媽媽篇:1.查閱保母受訓單位及期別之《結業証書》或幼保相關科系《畢業證書》或《丙級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》【中華民國技術士証】(上述皆有貼相片及蓋鋼印)(應抄寫一份資料並且利用電話查證保母其受訓單位機構與期別)2.若保母未受過育兒的專業訓練,決定托嬰時,則應查閱審視其身份証明文件,抄寫一份(如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等兩樣皆有最好);保母住家的房屋產權應該自有(請查閱其最近的房屋稅單)。3.與保母簽訂一份「保母委任契約書」。4.決定托兒前,帶著孩子拜訪保母家,了解保母家庭及環境。保母篇:1.決定托嬰之前,保母務必親自見過嬰孩及其父母雙親,詳談並確實了解其身份證明(如:小孩登記的戶口名簿)和家長之工作單位、地點、電話。2.媽媽托嬰之前,保母最好能親自拜訪對方家庭一趟。3.托嬰初期,保母應要求家長直接以「現金」支付托育費用;請勿提供自己「有提款卡」的帳戶號碼作為家長匯款支付托育費用,以免產生無謂的糾紛困擾。4.托嬰期間的每一天,保母應該與媽媽建立「聯絡簿」(寶寶日記)的溝通方式,將嬰孩每天的生活作息、成長過程忠實的記錄下來。(資料來源:今日保母網站http://100s.hypermart.net/index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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