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

幼托整合 民國101年上路

(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0日電)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,經多年努力的幼托整合政策,將於民國101年上路。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趙麗雲表示,預計民國103年內可看到效果。

立法院三讀通過由趙麗雲等提案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,未來教保服務將分為0到2歲的托嬰中心、2到6歲的幼兒園及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、0到12歲的居家照顧服務及6到12歲的課後照顧服務。

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

保母只登記不管理 家長心慌慌

 
【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】內政部兒童局預計修改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中有關保母相關條文,未來保母將不需證照、沒有學歷限制,沒有實質管理。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於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,兒童局此舉根本就是推卸政府管理責任。



新法摧毀現行系統
催生托育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指出,兒童局將兒少法有關保母托育的第25條條文改為全然「空白授權」模式,並在在子法《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》規定保母只要登記即可,不須證照、沒有學歷限制,也不予實質管理。

劉毓秀指出,兒童局的做法完全令人傻眼,完全推卸各級政府的責任,更摧毀現行保母管理系統的管理功能。

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

立案托嬰中心,產後托嬰的另一種選擇!

Baby出生後該由誰來帶呢?在無適合親人的情況下,需回職場的媽咪可能會往〝保母〞的方向做搜尋,其實,妳知道各縣有專收02歲的〝托嬰中心〞嗎?立案的公私立托嬰中心除了有政府把關做後盾,送托後每個月還有內政部發放的3,000元津貼呢!產後Baby該由誰來照護是最安全又最省荷包的呢?媽咪不妨跟著本文來一探究竟吧!

托嬰前,評估項目有哪些?

作者:林潔雨  出處:MamiHome媽咪窩
準爸爸、準媽媽如果評估寶寶出生後沒辦法親自照顧,且親友也無法幫忙,那麼選擇合適的專業保母為當務之急。而爸媽可以透過哪些管道找尋?以及接送時間、花費、托育環境、保母的專業和素質等等,這些都必須一一考量。
什麼情況下需要選擇托嬰?
每個孩子都是爸媽心中的一塊瑰寶,大多數爸媽也都希望能自己照顧孩子,但到底應該當個全職爸媽,或是直接選擇托嬰呢?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托育服務組組長吳珮芳表示,準爸媽首先應評量自己對於孩子成長環境、教養方式的期待及經濟狀況,如果無法自己帶,則必須考慮是否由親友或保母擔任照顧之職。

此外,也要衡量自己的時間,再決定托嬰方式。例如家長從事的是輪三班的工作,那麼即便想自己照顧,也無法做到;而如果長輩也住的遠,送托距離過長,也只能將就其他托育方式(如保母、托嬰中心);或有些夫妻都在作生意(例如夜市工作),如果將孩子帶在身邊,這樣的養育環境以及工作時間,對孩子也不是很好。

假如決定找保母,建議盡早做準備,最好懷孕期間就開始找,以免孩子生下來後才手忙腳亂。同時建議從住家附近的保母找起,或選擇離公司較近的區域,一切以方便接送為優先考量。

事前做準備 保母家長都心安

托兒須知媽媽篇:1.查閱保母受訓單位及期別之《結業証書》或幼保相關科系《畢業證書》或《丙級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》【中華民國技術士証】(上述皆有貼相片及蓋鋼印)(應抄寫一份資料並且利用電話查證保母其受訓單位機構與期別)2.若保母未受過育兒的專業訓練,決定托嬰時,則應查閱審視其身份証明文件,抄寫一份(如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等兩樣皆有最好);保母住家的房屋產權應該自有(請查閱其最近的房屋稅單)。3.與保母簽訂一份「保母委任契約書」。4.決定托兒前,帶著孩子拜訪保母家,了解保母家庭及環境。保母篇:1.決定托嬰之前,保母務必親自見過嬰孩及其父母雙親,詳談並確實了解其身份證明(如:小孩登記的戶口名簿)和家長之工作單位、地點、電話。2.媽媽托嬰之前,保母最好能親自拜訪對方家庭一趟。3.托嬰初期,保母應要求家長直接以「現金」支付托育費用;請勿提供自己「有提款卡」的帳戶號碼作為家長匯款支付托育費用,以免產生無謂的糾紛困擾。4.托嬰期間的每一天,保母應該與媽媽建立「聯絡簿」(寶寶日記)的溝通方式,將嬰孩每天的生活作息、成長過程忠實的記錄下來。(資料來源:今日保母網站http://100s.hypermart.net/index.htm

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

托嬰 觀察環境、保母個性

托嬰 觀察環境、保母個性
 托嬰中心屢發生疑似虐待嬰兒事件,不少隱身於住宅區內的機構根本未立案,品質堪慮。根據有經驗家長表示,環境乾淨度、保母個性甚至是擺設都是要注意的要點,提醒家長務必要慎選。